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医官

医官

掌医疗之官的统称。历代皆置。《周礼》有医师,掌医之政令。秦汉有太医令、丞,属少府。东汉又有医丞、医工长。魏因之。晋沿置而属宗正。南渡后省中正,改属门下省。宋、齐隶侍中,梁、陈因之。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。北齐又称太医令、丞。后周置太医下大夫。隋、唐均置太医署,隶太常寺,置令。凡领针炙、按摩、咒禁,各有博士。殿中、殿内省另置有尚药、奉御、侍御医、司医、医佐等官。唐、五代又有翰林医官使。宋朝置翰林医官院使、副各二人,并领院事,以尚药奉御充。或有加诸司者,直院四人,尚药奉御六人,医官、医学无定员。辽朝北面太医局,官有使、副使、都林牙; 又有医兽局,官同太医局。南面官有汤药局。金太医院官有提点使、副使、判官。元朝太医院奉御药物,领各属职,官有院使十二人,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、经历、都事各二人,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人。中统元年 (1260) 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,二十年改为尚医监,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,置提点四人,院使、副使、判官各二人。明朝太医院设院使一人,院判二人。清朝太医院院使汉人一人,左右院判汉人各一人。另,明清各府设正科,州设典科,县设训科,皆一人,设官不给禄,掌地方医疗人材培养。


掌管医政或医疗事务的官员,天子、诸侯皆置。如《周礼》中的医师、五代时的翰林医官使、宋代的翰林医官院使,明清的太医院使、副使皆是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下县

    县的等级之一。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。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,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,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。

  • 功臣号

    唐、宋、明三朝赐功臣之荣誉衔,即叙录其勋绩于 “功臣”一词之上。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。自后,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,例赐之。宋初因袭,至元丰(1078—1084)乃罢。明初复赐。名目繁多,唐有从奉天定难功臣

  • 司典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国家典籍的史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“且昔而高祖孙伯黡,司晋之典籍,以为大政,故曰籍氏”,“汝,司典之后也,何故忘之”?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 “女,司典

  • 右呼衍王

    匈奴王号名,掌领本部兵众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宪分遣副尉阎盘、司马耿夔、耿谭将左谷蠡王师子、右呼衍王顺訾等,精骑万余,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,大破之。”

  • 拜相

    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
  • 太祝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常寺,掌郊庙赞祝,祭社衣服等事,有令、丞。隋朝太常寺沿置,有令一员、丞一员,又有太祝二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署,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郊庙赞祝、祭社衣服等。

  • 县建设局

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建设科。

  • 刻漏博士

    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司天监官员,掌孔壸刻漏之事。

  • 市史

    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、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二员,与佐、师掌分行检察州、县之市。

  • 羁縻府州

    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。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,设置府州八百多个,大的为都督府,小的为州,以本族首领为都督、刺史,并得世袭。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: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