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协巡营

协巡营

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月,以京城冬防紧要,巡捕力量单薄,由巡警部奏请设置。协巡营分驻荒僻地段,夜间巡逻,日间操作、巡防,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,以统带、帮统带为正副长官。下设教习官、副教习官各一人。掌教警察课程,兼司考察功过;庶务长、副庶务长各一人,庶务委员二人,掌理总务;书记官、副书记官各一人,掌管收支;书记生二人,掌缮写公牍;马弁八人,掌稽查;长夫二十人。下辖差遣队、协巡左路与协巡右路。差遣队设队官一人,巡长二人,目兵四十人,长夫六人。协巡左路,设队官一人,掌管左路各队,左路分设一至六队,各置队长一人,副队长一人,书记官一人,目兵八十人,长夫十一人。协巡右路,设队官一人,掌管右路各队,右路亦分设一至六队,设官与左路各队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直隶

    政区名。明制京师地区不设布政使司,各府、州直隶于京师,称为直隶。明初建都南京,直隶地区包括应天、凤阳、淮安、扬州、苏州、松江、常州、镇江、庐州、安庆、太平、池州、宁国、徽州十四府;徐、滁、和、广德四直

  • 道会司

    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县,掌钤束一县之道人,颁发度牒。长官为道会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,其官有道会一人。参看《清文献通考·职

  • 掌旗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>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奉持步马队标旗。炮队不置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标,掌军中旗帜。

  • 诏诰局

    官署名。南朝陈置,掌撰诏诰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其有特发诏授官者,即宣付诏诰局,作诏章草奏闻。”

  • 敦睦宫提辖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敦睦宫所属丁户。唯于南京设一处提辖司。

  • 公督府

    两晋、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。

  • 省人事处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

  • 检详官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枢密院置,相当于中书检正官,掌监察枢密院事务。元丰(1078-1085)改制废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复置。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,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

  • 医正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医正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小宰相

    侍中、给事黄门事郎的别称。《魏书·王慧龙传》: “时政归门下,世谓侍中、黄门为小宰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