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。掌征南苑地赋,并治园庭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,正五品。初隶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都虞司,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通政使司而置,并改通政使为通政卿、通政为少卿、参议为寺丞。增设左、右补阙,左、右拾遗各一人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制。官署名。明惠帝建文中改通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财务、田亩、粮租、契税、杂税及盐务等事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即太子翊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 (618)复名翊卫。
学官名。明清两朝的县学都设教谕一官,掌教诲训迪所属学校学生。见《明史·职四·儒学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囿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税务处的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简称廪生。明清学校生员,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、册、县学之学生。以领取月米以补助生活,故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定制,府学四十人,册学三十人,县学二十人。其缺额由岁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。清沿明制,廪生领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台站兵械之事。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