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延津渡河桥官
官名。金朝置。都水监属官。设于南京延津渡,管理、检查桥、船、渡口事务。有南京延津渡河桥管勾、同管勾之名目。
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掌桥船渡口,讥察过往行旅、收支本桥诸物等事。其中讥察之事属南京留守司管辖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都水监属官。设于南京延津渡,管理、检查桥、船、渡口事务。有南京延津渡河桥管勾、同管勾之名目。
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掌桥船渡口,讥察过往行旅、收支本桥诸物等事。其中讥察之事属南京留守司管辖。
大理院内部机构。掌法庭的录供,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、会计事务。主官有都典簿一人,秩从五品,下设典簿四人,秩从六品,分任文牍、会计事务,并监守印信;主簿六人,秩正七品,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
官员服制。唐朝官员,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,三品以上服紫,佩金鱼袋。玄宗开元三年 (715)驸马都尉从五品,准借紫金鱼袋,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,谓之借紫。宋朝沿此制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。凡在任选人,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、监司、知州作举主保奏,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,经磨勘合格,授予改官状五份,即赴京等待班引,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,即成为京朝官。
汉代郡太守的别称。见《汉书·晁错传》。
官名。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改主爵中尉置,掌封爵之事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右扶风,治内史右地,为三辅行政长官之一,职掌全异。官名,汉景帝中六年改主爵中尉为主爵都尉,掌封爵事。汉武帝太初元年
官名,辽朝置,属北院都部署司,佐北院都部署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。见“北院都部署司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,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,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总纂一人,编纂若干人,由处长聘任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金玉锡石之地。《周礼·地官·卝人》:“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,而为之厉禁以守之;若以时取之,则物其地图而授之;巡其禁令。”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六品。
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