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政府民政科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局改科后始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地方自治、户籍、卫生、选举、禁烟、仓储、礼俗、宗教、褒扬、抚恤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局改科后始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地方自治、户籍、卫生、选举、禁烟、仓储、礼俗、宗教、褒扬、抚恤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盐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明朝尚宝司属官。原定制三人,正六品,佐尚宝司卿掌宝玺、符牌、印章之事。后多为优宠勋贵子弟之职,遂无定员。官名。明尚宝司的佐官。秩正六品,吴元年(公元1367年)员额一人,后增为三人。勋卫大臣子弟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右府寺诸冶东道署,掌冶事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副,佐令养皇帝私用马及乳马取乳制马酪,属太仆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北齐郡功曹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西曹”。
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,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漠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以太保为长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衣冠署”。
即“北院梯里己”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改称北院司徒。
允许旗入官员改变旗籍,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。如镶白旗人高其位因功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,加太子太傅,改隶镶黄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