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军师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。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员 一人,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吴亦置,地位较高,不属丞相府,多由左大司马兼任。
官名,掌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魏置,为丞相府属吏,员一人。吴也置,不属丞相府,多由左右大司马兼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(孙权)遣使拜(朱)然为左大司马、右军师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。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员 一人,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吴亦置,地位较高,不属丞相府,多由左大司马兼任。
官名,掌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魏置,为丞相府属吏,员一人。吴也置,不属丞相府,多由左右大司马兼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(孙权)遣使拜(朱)然为左大司马、右军师。”
官名。元代秘书监的副长官,其地位在秘书监卿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议员。宣统二年(1910)由各省咨议局按定额从本局议员中选出,共九十八人(定额一百人,缺新疆二人)。掌参与资政院议案的讨论、表决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、马畜及市马等。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训导长一人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全校训导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 设,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共四员。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。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即“岁试”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学道或学院巡回所属,以岁考考校生员的学业,考试成绩按六等计分,三科不考者,褫革衣衿,请假与游学则不在此例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采铅之事。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司天台,掌历算,设八人。参见“司天台”。
见“军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