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罴卫将军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清康熙十四年(公元1676年)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,设总管、副总管等以统领之,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改置察哈尔都统,驻张家口,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(原为察罕诺门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五品官员之母。
僧官名。辽于上京、燕京置僧录,主管佛教事务,以僧人为之。金设于路,理决僧尼辞讼。元沿置,为路僧录司的主官,其下有僧判。
即银字圆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章京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卫尉司。员额四人,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光禄勋副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光禄寺少卿”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,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因
太平天国省试典试官。见“省试(2)”。
见“宝章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