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东上閤门副使置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东上閤门副使为左武郎,秩从七品。
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即已有爵位者又立功勋,原爵位已高(多为郡公),难于再升迁,则另外授予封邑,称别封。一般回授次子,也可依立功者的意愿,封给其它亲属等。
伎术官名。隋置,见“太卜博士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山林和开山修路等。郡分职吏名。汉代武都郡有衡官掾,衡官有秩,见《隶释》四李翕《西狭颂》与《析里桥郙阁颂》。其职为守护山林并掌凿山通道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元朝籍田署正官,从六品,置一员。下设署丞一员,从七品,司吏一人。
官名。秦置,属卫尉,为旅贲令副贰。入汉因之,景帝切更属中大夫令,后元年(前143)复属卫尉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旅贲令之副,佐旅贲令掌旅贲卫士。参看“旅贲令”条。
汉朝臣民向皇帝呈递奏疏的副本。汉制,凡上书者皆为二封,署其一曰副。领尚书者先发副封,所言不善,屏去不奏。宣帝时为削夺霍氏权势,采纳御史大夫魏相建议,去副封以防壅敝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孙小传》: “迁给事中,绾太仆曹”。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,分土为三。”注:“爵五等:公侯伯子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