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城员外郎
官名。即职方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职方员外郎。
官名。即职方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职方员外郎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染人置,员一人,下设染工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染人”。
官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补正名后,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库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八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鼓人中士六人,掌鼓,用于祭祀、军旅、田役等。北周春官府乐部中大夫所属有司鼓中士,正二命;司鼓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同《周礼》中的司鼓。
官署名。宋朝宗正司所属机构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南外宗正司、西外宗正司各置,供宗室疏属居住,并置学立师加以训导,设大、小学教授掌教学之事。南宋沿置,设教授及监门官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见“书直”。
官名。唐朝玄宗开元十年(722)以他官知礼仪事,始称使,专掌五礼。天宝九载(750)始定置不改,亦称礼仪祠祭使,多以太常卿、六部尚书或侍郎充任。代宗大历五年(770)罢,事归太常,七年复置,德宗建中元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 或“大司理”。治狱官。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。春秋时晋、齐等国置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 “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,生子舆为理,以正于朝,朝无奸官。”韦昭注: “理,士官也。”《左传·昭公十
官名。十六国时陇西鲜卑乞伏部置。《晋书·乞伏国仁载记》: “(乞伏述延以)叱卢那胡为率义将军,镇牵屯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