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无品小武官转官的资序。宋制,军队中的无品小武官称为效用。《宋会要》兵十九之四十一有关于北宋后期以后通用的效用转官的八资,称为“正额效用八资法”。一资,原称给公据,绍兴时改称守阙进勇副尉;二资,原称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清末设立的未决监。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,《大清监狱律草案》中称之为“留置所”。
官署名。“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”的简称。明成祖永乐元年(1403)始置于北京,设左、右都督,都督同知,都督佥事等官,与五军都督府同。后在此基础上置行在五军都督府,永乐十八年除“行在”字。洪熙元年(14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年(1377)置神宫内使监,设令,正五品,丞,从五品,司香奉御,正七品,典簿,从九品。十七年改神宫监,改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,奉御一人,正八品。后再改置
周朝乐官统称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 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韦昭注: “师,乐师也。工,瞽蒙也。”乐师、乐官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注:“师,乐师也;工,瞽矇也。”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掌兵丁征集与输送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兵曹掾、兵曹史各一人。晋诸县置兵曹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西魏置兵曹掾,西魏大统六年(公元540年)《建义都督巢山
官署合称。即左推案、右推案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右治狱置,掌鞫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事。参见“大理寺右治狱”。
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郡学博士”。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为马步院的主官,见“马步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