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宪中大夫

司宪中大夫
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宪司长官,员二人,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,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。下设司宪上士、司宪中士、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
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士师下大夫四人,主管听察狱讼之事,并掌理大司寇官府中的政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于秋官府置司宪中大夫二人,正五命。任此职者,见《周书·令狐整传》:“孝闵帝践阼, 拜司宪中大夫,处法平允,为当时所称。”属官有司宪上士二人,正三命;司宪中士,正二命;司宪旅下士八人,正一命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守尚书郎

    即初上台的尚书郎。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,初上台称守尚书郎,中岁满称尚书郎,三年称侍郎 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·尚书》注。

  • 太祝署令

    官名。即太祝令。

  • 京洛营作大监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主持洛阳宫殿苑林的营建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 “及宣帝营建东京,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,宫苑制度,皆取决焉。”

  • 马曹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马曹”。

  • 郡文学

    官名。汉朝于州郡及王国皆置文学,掌学校教育。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文学主事掾史,文学掾史。

  • 臧否

    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

  • 督学道

    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。各省均置,系按察使佥事衔,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。惟直隶设“学督御史”。雍正四年(1726),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。

  • 京畿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初制,京畿道给印信,但不设专员惟以照刷部院卷宗事归之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及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直隶、盛京刑名,稽

  • 御人

    官名。①侍御之臣。西周、春秋置。《得免父鼎铭》:“中伯御人得免父作旅鼎。”《左传·庄公二十八年》:“御人以告子元。”② 女官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御人八十一,视元士”,“佩印韨,执弓韣”参见“

  • 司宰寺大夫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宰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