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歌下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佐司歌中士掌祭祀或宴饮时的歌人,任此职者须懂音律,能歌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佐司歌中士掌祭祀或宴饮时的歌人,任此职者须懂音律,能歌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,隶徽政院,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升徽仪使司。七年,复为缮珍司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
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宣布教化等。《梁书·海南诸国传序》:“及吴孙权时,遣宣化从事朱应、中郎康泰通焉。”州分职吏名。三国吴置于交州与广州,掌宣扬德化。《梁书·海南诸国传序》说:“汉……置日南郡。其檄外诸国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香山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管理伊犁索伦领队大臣、管理额鲁特领队大臣、管理锡伯营领队大臣、管理察哈尔领队大臣、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、八旗佐领、盛京防御等用之。俱铜质直纽方形。其文体及尺寸,依官员品级大小而异,由礼部
官名。三国魏置,统兵,职掌同将军,位低于同号将军。三国魏元帝咸熙(264—265)中,牵弘自陇西太守迁此职,西晋武帝泰始四年(268),罢振威、扬威护军,置左、右积弩将军。东晋复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
官名。明朝道官。道录司置,左、右二人,从八品,协掌道教事务。
官名。藏语,意为“大官人”。元朝乌思藏萨斯迦最高行政长官,由帝师从款氏家族子弟中选任,有时兼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、都元帅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纪善所,置纪善二人,秩正八品,掌讽导礼法,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,以昭王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