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狱

司狱

①官署名。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。设司狱一员,下设司吏二人、公使二人、典狱二人。②官名。金朝始置,设于各司狱官署,为管理监狱之官长,正九品,另有属诸节镇者,正八品。元、明、清三朝沿置,为司狱司之主官。又,元大德七年(1303)设于刑部。掌率狱吏、典囚徒之事。大都路及南北两城兵马司下亦置。正八品。明、清于刑部、顺天府、提刑按察使司及各府司狱司皆置,一人或数人不等,均为从九品,办理所属事务。


官名。金始置,职掌为提控狱囚,设于诸京留守司与诸节镇州者秩正八品,设于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者秩正九品。元置于刑部司狱司及诸总管府司狱司;明置于刑部司狱司、布按两司司狱司及京府外府司狱司;清置于刑部提牢厅、提刑按察使司司狱司及京府外府司狱司,均掌管理囚系之任。参见“司狱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江南司郎中

    即“江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右弼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以辅佐之,称四友。张休自中庶子转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、《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太子四友之一,与左辅都尉、辅正

  • 待诏中郎将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《徐夫人菅洛碑》碑额:“晋待诏中郎将徐君夫人菅氏之墓碑。”

  • 高等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

  • 巡抚六察

    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
  • 勋曹中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杜整传》:“(整)从武帝平齐,加上仪同,进爵平原县公,邑千户,入为勋曹中大夫。”后又分置左、右。正五命。

  • 司爨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庭祭礼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设十九人,内司爨长三人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三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康熙十六年(1677)始

  • 道路行事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宋书·邓琬传》:“废帝以邵陵王子元为冠军将军、湘州刺史,中兵参军沈仲玉为道路行事。”

  • 校对黄本书籍

    官名。北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)置,属秘书省,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。绍圣元年(1094)罢。

  • 郡学主事

    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