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直史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与前锋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
官名。魏晋为光禄勋属官,掌音乐之事。后代多为太乐令兼领,隶于太常。
周朝指中士、下士。《逸周书 ·王令》: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士,台右弥士。”孔晁注:“弥士,盖中士、下士。”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。《左传·哀公十三年》:“王合诸侯,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。”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冬,西藏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奉达赖指示前往南京见蒋介石,罗桑回藏后转交蒋介石致达赖的信,此为西藏与国民党政府接触之始。次年,蒋介石曾派北平雍和宫堪布贡觉仲尼为“赴藏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,一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丞”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三品。副使一员,正五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劝课天力田之事。泰和八年(公元1208年)罢,贞祐间复置,设使一人,正三品;副使一人
官名。吐蕃官,即副相,置一人,亦号小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