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辰郎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五阶,秩从九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十四阶,秩从八品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下,称司辰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五阶,秩从九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十四阶,秩从八品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下,称司辰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四方宾客朝觐礼仪事务的长官。大夫爵。《逸周书 ·王会》: “相者,大史鱼、大行人皆朝服有繁露。”《大戴礼记·朝事》:“《礼》: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,等诸侯之爵,以同域国之礼,而待其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旅帅,掌护卫监军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即“柔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,以南北作坊副使改置,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,改武阶官名,换为武显郎。
①官署名。北魏置,为尚书省设在各主要地区的派出机构,代行尚书省的权力,依所辖区域名称称关西大行台、东北道大行台、三徐州大行台等,管理辖区内的军政事务,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。设大行台尚书令为长官,大行台尚
官名,明置,尚饮局、尚食局(皆属光禄寺)均有此官,为该局主官。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内侍省、宣徽院》。
官名,汉置,掌监庭园,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诏诸园贵人,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赢老不任使者,令园监实核上名,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,恣其去留。”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统属,并由民政部考查。掌全省巡警、消防、户籍、营缮、卫生事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设巡警公所
五伯即五霸,指齐桓公、晋文公、宋襄公、秦穆公、楚庄王。伯,古读霸,通霸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臣闻五伯不及其臣,故属之以国,任之以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