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枢
“同知枢密院事”简称。
“同知枢密院事”简称。
奉命出使之人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止使者而盟于河,托于木门,不乡卫国而坐。”官名,即使臣,掌奉诏去办理某事,事毕即罢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帝避正殿请雨,遣使者洗囚徒,原轻系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刑部改法部,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始置。每厅二人。掌襄理厅务。
官署名。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。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,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、沁河之事,设司于卫州,称为分治监。有勾当官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,都水监增设官员,铸分监印佩之,
见“军巡院”。
官名,汉置,掌黄门乐人。倡: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,滑稽不穷,常侍左右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注:“师古曰:幸倡,倡优之见幸遇者也。”官名。西汉黄门令所属,倡指倡优,见《
官署名。清内务府所领机构。光绪十七年(1891)设。掌织造绸绉。然只招募缫丝、染炼、纺织各等工匠,不设官缺,由内务府大臣兼管。内务府特设机构。清光绪十七年(公元1891年)置于西苑门内,掌招募缫丝、染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医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医局,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庶务、卫生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医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,汉置,边郡属下有此官,掌烽燧等事。也有人说是“督烽掾”的异称。燧,古代报警的烽火。白天的叫燧,夜晚的叫烽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职掌与镇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 后主延熙五年(242),加拜庲降都督马忠为此,驻南中。晋定为第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升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、北燕亦置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遂士中士十二人,各掌四郊其遂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百里以外至二百里的地区为遂。置遂法上士,正三命;遂法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