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宫司仪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左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尚书左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
同“修闾氏”,见“修闾氏”条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。后隶上都留守司。仁宗延祐五年(1318),改为饩廪司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45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纂修官四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掌纂修律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,置为属官,正七品,具体职掌不详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
官名。 西周诸侯国置。 职掌不详。 见《永盂铭》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均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调节核定乡遂公邑有关土地之各项赋税及力役之征。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役上士,正三命;司役中土,正二命。《隋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司役掌力役之政令。凡
官名。秦置,属少府。入汉因之,为胞人长副贰,掌屠宰之事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为胞人长之副,佐长掌宰割者。胞,通庖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殿前都指挥使司 (殿前司、殿司)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(侍卫马军司、马司)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(侍卫步军司、步司)。北宋置,各设都指挥使为长官,统辖全国禁军。北宋亡,废。南宋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