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的侍从武官,属戟楯虎贲将军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,以武臣为之,职掌不详。《资治通鉴·唐文宗开成三年(838)》九月胡注:“唐置如京使,以武臣为之,内职也,未知所职何事。”一说为监太仓使,取《诗·小雅·甫四》“如砥如京”之意,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曾置。《晋书·慕容隽载记》:“遣其御史中尉阳约数其残酷之罪,鞭之。”北魏为御史中丞之改称,主御史台。颇重其选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三品。东、西魏沿置。西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之司务厅 (或经历厅、主簿厅) 的下属机构。掌文书收发。置有经承一二人。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,有吏、户、礼、工各部之司务厅,都察院经历厅,太仆寺主簿厅,兵部职方司,
参见“内朝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,(556) 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亦作宗师上士。掌管宗室事务,多任用宗室子弟。《周书·宇文孝伯传》: “武成元年 (559),拜 (宇文孝伯) 宗师上士,时年
审判参议机构。唐置,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说:“穆宗童昏,然颇知慎刑法,每有司断大狱,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,号‘参酌院’。”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,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,遂罢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