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物局提点
官名。金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宋朝功臣号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、高氏称为“国之二守”,位为上卿。至春秋后期,改设为右相、左相。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庭,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。副都指挥使二员,正六品,为副长官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正七品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郡属官。见《梁书·沈约传》。
官名。据《清朝文献通考·职官考》记载,四川省有府属盐茶大使一人,掌盐茶贸易之事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成帝咸康三年 (337)》:“(慕容皝任) 皇甫真、阳协为冗骑常侍。”胡三省注:“冗骑常侍,晋之散骑常侍。”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,以官吏清浊混淆,难以甄别,置磨勘京朝官院与磨勘幕职州县官院,总称磨勘院。掌京官、升朝官及幕职州县官考课之事,设知京朝官考课与知幕职州县官考课分领其事。四年,改磨勘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