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书
官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改国宗掌书为国书,办理文书工作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改国宗掌书为国书,办理文书工作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等置。乐官。《管子·四称》:“流于博塞,戏其工瞽。”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之主官。管理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额设一人,以六部保送之司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佐理馆务。另有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
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(926)置,掌四方书奏,多由翰林学士充任,班在翰林学士之上。北宋初沿置,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 改文明殿学士,后不复除授。仁宗明道二年 (1033)复置,与文明殿学
官名。北齐太庙署令所属,掌五郊群神事。
清朝“寄信”(“廷寄”)的一种形式。详见“廷寄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筦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,汉置,也简称郡文学,为郡的佐吏,掌郡置学校,教授诸生等,俸百石,没有固定人数。位在诸曹掾史前。掾为正,位在史前。《后汉书·杨厚传》:“门人为立庙,郡文学掾史春秋飨射常祠之。”学官名。汉武帝时令郡
见“五官司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