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用司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计所,三年亦废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,宋乾道二年(公元1166年)置,总管财政。以制国用使、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,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。乾道五年(公元1170年)罢。嘉泰四年(公元1264年)复置。开禧二年(公元1206年)改称国用参计所,次年复废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计所,三年亦废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,宋乾道二年(公元1166年)置,总管财政。以制国用使、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,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。乾道五年(公元1170年)罢。嘉泰四年(公元1264年)复置。开禧二年(公元1206年)改称国用参计所,次年复废。
官名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,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。官名,也省称法曹,汉置,为法曹长官,掌邮驿科程事。其后,魏晋至隋多沿置,然所掌与汉不同,掌狱讼罪法事,隋以后无。
①参见“甲”。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,隶宣抚司。后募乡民为之,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领之。乡官名。自宋朝以来,实行保甲制度,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。保设
见“集庆万寿营缮都司”。
官署名,为中藏府的下属机构,其职不详,似乎是掌中宫官吏之俸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甲申,中藏府承禄署火。”
金印龟纽的省称。此言金印的纽为龟形。这种金质龟形纽的印,为汉朝丞相、大将军、太子及列侯所佩带的印。唐朝为三品以上的官员所佩带,以防召令有诈。见《汉旧仪》、《文献通考·王礼·百官佩鱼》。
官名。汉有此官,相当于副相。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:“沛公拜良为厩将。”王先谦补注引沈钦韩说:“犹楚宫厩尹之职。”楚国宫厩尹位次令尹,相当别国副相。汉代别将之一。《汉书·功臣表》记留侯张良“以厩将从起下邳
东宫警卫机构。隋置,设内率、副率各一人,掌禁内侍卫,供奉兵仗。所属无功、骑兵、法等曹及行参军,余与虞候府同;又有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、备身等员。唐沿置,以率与副率为正副主官,所属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、兵胄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库藏出纳等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管理三库大臣》:“管理三库大臣,满、汉各一人,掌库藏出纳,月会岁要,覈实以闻。其属:档房主事一人,银、缎匹、颜料三库郎中各一人、员外郎各二人、司库五人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属宣融房,六品。
官名。晋朝郡、县属吏中散吏之一,职掌谋议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亦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