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论左勃极烈

国论左勃极烈
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朝政,后又增设乙室、移赉两勃极烈。太宗改制,仍设回勃极烈,称谙班、国论忽鲁、国论左、国论右勃极烈。熙宗时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卫尉

    官名。金朝卫尉司长官,掌皇后宫事务,从三品。官名,金朝置。从三品,为卫尉司长官,掌总中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
  • 典东水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
  • 讲经

    分见“右讲经”、“左讲经”。

  • 尚衣直长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,四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,正八品。

  • 津署典作

    官名。隋置,见“诸津署”。

  • 典燕袍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燕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
  • 右祗候郎君拽刺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掌宫帐禁卫、随行扈从。

  • 诸父

    周朝天子对同姓诸侯、诸候对同姓大夫均尊称“父”,一般则“诸父”。《诗经·小雅·伐木》: “既有肥羜,以速诸父。”

  • 司矢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备箭协领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箭处事。初名“备箭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一年(1672)增一人。三十八年定为正八品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职

  • 刑部狱(监)

    监狱名。隋唐时,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,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、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,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,即使与大理寺、御史台官员组成“三司”,推鞫重大案件,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,也并不具有独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