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春秋时鲁国的司寇,为区别他国,故称鲁司寇,即周官司寇,掌邦禁刑狱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之,大夫壅之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司寇》:“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共属而掌邦禁。刑
官名。唐朝后期置,东都留守属官,魏弘章曾任之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秩从五品。英宗至治二年(1322),划隶广惠司下。置官同“大都回回药物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。设留守一人,左、右副留守各一人。后改设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。其属,经历司,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断事、副断事、吏目各一人。掌中都守御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太医院使而置,一人,正五品,为太医院长官。二十二年,复改令为院使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地皇二年(后21)王莽因三捕“盗贼”群起,故置此官,以镇压之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掌捕盗贼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
任官制度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间定,凡南人任官北方,北官南方。后渐定除学官外,任官不得在本省,无南北之限。
官名。汉置,掌领大农,主天下盐铁等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桑弘羊为治粟都尉,领大农,尽代僅筦天下盐铁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桑弘羊为治粟都尉。”官名。汉代桑弘羊曾为治粟都尉,领大农。可能治粟都尉就是“
官名。又称“元司马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晋国军制上、中、下三军皆设司马。中军司马隶属于中军尉,掌执军法。大夫爵。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“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,魏绛戮其仆。”杨伯峻注:“其仆,为扬干驾车者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