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州判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设于州或土州内。从七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西省置二人:镇南州一人,新兴州一人;广西省一人,置于阳万,光绪五年(公元1879年)改流,置恩阳分州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设于州或土州内。从七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西省置二人:镇南州一人,新兴州一人;广西省一人,置于阳万,光绪五年(公元1879年)改流,置恩阳分州。
即“度牒”。
官名。即光禄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卿。
清朝铨选制度术语。清制,官员抽签分发到某一地方候补,均限期报到。由吏部视路程远近,发一文书,写明到达期限,称凭限。持此,到所在地报到缴纳,称缴凭。
官署名。宋朝礼部所属机构,掌印造、保管度牒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顺治二年(1645)始设。特简王大臣为总裁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、纂修等官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刑部。设总裁无定员,以刑部尚书、侍郎兼充,提调官一人,纂修官四人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警卫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掌修筑马路工程事务。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,其下有支应、测绘、监工、收发料委员各一至三人,监工司事一人。下辖内城路工东局、内城路工西局、外城路工东局、外城路工西局、西直门
官名,汉朝置,低于黄门郎一级的宦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小黄门(郎),六百石,宦者,无员。掌侍左右,受尚书事,上在内宫,关通中外,及中宫已下众事。”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