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知府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系土府之长官。明为正四品,清为从四品。管所属之府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:永昌府属孟定、永宁各一人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系土府之长官。明为正四品,清为从四品。管所属之府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:永昌府属孟定、永宁各一人。
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,奉旨交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议叙之法,分为纪录、加级两种。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,如议叙知县等即是。清制,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,以定功赏的等级,称为议叙。
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,都城称京师,辖大兴、宛平、通县、良乡、固安、永清、安次(东安)、香河、三河、霸县、涿县、蓟县、昌平、武清、宝坻、顺义、密云、怀柔、房山、
指谏官的官署。《旧唐书·元稹传》:“既居谏垣,不欲碌碌自滞,事无不言,即日上疏论谏职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,安南将军资深者得为此职,职掌同安南将军。二品,禄赐与“特进”同。历代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时皆较安南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上,北魏时还曾任仇池氐杨集始为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。宋初改武德司,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复旧名。掌皇城出入管籥木契、亲从官与亲事官名籍,拱卫皇城。其皇城使、副使为武臣叙迁之阶,不领本职。另置勾当皇城司公事为长官,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大行台吏部尚书,协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“上党王(元)天穆以 (王绰)为北道行台郎中,尔朱荣代天穆为大行台,(王绰)仍为吏部郎。”可与“大行台吏部郎中”互称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。(1)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,由村长、副村长和闾长组成。采取合议制。其职权为:一、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
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。明朝景泰元年(1450)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。称民生、又称为俊秀。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若京职则光禄寺、上林苑、或边远直省,被视为异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