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《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》,规定各省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(义务教育经费除外)应设保管中央协
官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属尚书令,为四曹(一说五曹)尚书之一。东汉沿置,为六曹之一,秩六百石。其职掌说法不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曰主公卿事,刘昭注引《汉仪》谓主常侍黄门御史事。《晋书·百官志》则以为主
官名。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,与前、左、右将军并位上卿,位次大将军及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。有兵事则典掌禁兵,戍卫京师,或任征伐。设长史、司马等僚属。平时无具体职务,一般兼任他官,常加诸吏、散骑、给事中等号,
①官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“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”注: “次,舍也。”②官位、居官职守。 汉朝为任官资历、 官阶。 《后汉书·郎传》:“夫有出伦之才,不应限于官次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孙讨逆传》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:“策遣奉正都尉刘由、五官掾高承奉章诣许拜献方物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
杂号将军名,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时城中唯有八九千人,光武乃使成国上公王凤、廷尉大将军王常留守,夜自与骠骑大将军宗佻、五威将军李轶等十三骑出城南门,于外收兵。”
南北朝对殿中监、内殿中监近侍小臣之称。唐朝置内侍监,以宦官充任,后遂成为宦官的代称。1、宦官、太监。唐代置内侍监,明代有内官监,均由宦官主之,故云内监。唐王建《宫词》:“圣人生日明朝是,私地先须属内监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满、汉文翻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门下省弘文馆置三人,秘书省置六人,东宫所属崇文馆与司经局各置一人,掌制笔之事。
符节。①使臣所持凭信。多以羽、旄牛尾编制。《周礼·地官 ·掌节》郑玄注:“王有命,则别其节之用以授使者,辅王命者,执以行为信。”② 准许通过关卡的官方凭证。多用竹、玉、青铜等材料制成,刻有铭文。《周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