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卡官
官名。为清代蒙古地区具体管理卡伦的官,由札萨克派委。参见“卡伦侍卫”。
官名。为清代蒙古地区具体管理卡伦的官,由札萨克派委。参见“卡伦侍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帝、后仪仗所用旛幢、仗马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于太平州、镇江、建康府、利州、鄂州等处置,各设监官一人,掌各地粮料之事。
参见“司弓”。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即“南北选”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,皆由本衙门留补。在外道府以下,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,准为封疆留缺,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。凡留补者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秩正三品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,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简称监司、宪司。定制设二十二道,分属于中台、南台、西台管辖。成宗大德九年 (1305) 五月,改为详刑观察司。十月
官名。汉末州牧始仿将军府置,冀州牧韩馥以耿武为长史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绍传》。东晋至南北朝,州的佐属有军府佐属与州佐属两系,长史为军府佐属的上纲,别驾为州吏的上佐。北周时两系佐属已趋于混合,长史与别
官名。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。
宋朝法令、法制文书名。唐朝法令、法制文书有律、令、格、式。德宗时选律学之士,取至德(756—758)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,而不名书。宪宗时删天宝(742—756)以后敕为《开元格后敕》。文宗命尚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