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命妇

外命妇

宫外命妇通称。夫或子为官,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,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。始于周朝,指卿大夫之妻。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,称公主; 皇帝外祖母、大臣夫人,有封为郡君者,如宣城郡广德君、酂君等。东汉皇女皆封县公主,仪服同列侯; 尊崇者加号长公主,仪服同蕃王。诸王女皆封乡亭翁主,仪服同乡亭侯。汉章帝唯特封东平宪王苍、瑯玡孝王京女为县公主。南朝宋,诸王女封县主。北周帝姑、帝姊称长公主,帝女称公主,王母为王太妃,王妻为王妃,柱国以下、帅都督以上母妻,授太夫人、夫人、郡君、县君等。唐朝公主及王妃以下,诸王母妻及妃,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、妻为国夫人;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; 四品为郡君,五品为县君,勋官四品有封者为乡君。玄宗开元(713-741)间,敕令王妻为妃,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夫人,母加太字。宋朝有十四种号: 大长公主,长公主、公主、郡主、县主、国夫人、郡夫人、淑人、硕人、令人、恭人、宜人、安人、孺人。叙赠之制: 三公、宰臣、执政、节度使三代,金紫、银青光禄大夫二代,余官一代,各辨其位序以进。加食邑实封,则视其品高下,以定户数多寡。父及嫡母存,不得请所生母封赠。所生母未封,亦不许先及其妻。元朝一品封国夫人,二品郡公夫人,三品郡侯夫人,四品郡君,五品县君,六品恭人,七品宜人。明朝之号九,分十等: 公曰国夫人,侯曰侯夫人,伯曰伯夫人,一品曰夫人(后称一品夫人),二品曰夫人,三品曰淑人,四品曰恭人,五品曰宜人,六品曰安人,七品曰孺人。因其子孙封者,加太字,夫在则否。封赠之次,七品至六品一次,五品一次,三品、二品、一品各一次。三母不并封,两封从优品。父职高于子,则进一阶。父应停给,及子为人后者,皆得移封。嫡在不封生母,生母未封不先封妻。妻之封,止于一嫡一继。可追夺。


妇人有封号的称命妇,有内命妇、外命妇,皇帝妃嫔及太子良娣以下为内命妇,公主及王妃以下为外命妇。凡因夫或子女得封号的都称外命妇。秦汉始有封君之号,如汉景帝王皇后之母封平原君,梁冀妻孙寿封为襄城君,王商夫人阴氏死,追封为开封君。到唐朝,外命妇之制,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,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,四品母妻为郡君,五品母妻为县君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六·内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朝列大夫

    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完颜亮天德二年 (1150)由奉德大夫改。从五品下。元朝改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朝文阶官,从五品下叫朝列大夫。元朝升为从四品;明朝为从四品初授之阶。见《金

  • 主飨官

    官名,也称侍祠官,是临时性的,掌祭祀事,汉朝郡国皆置。每年春、夏祭祀山神水神,以五官掾、功曹、主簿、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,事毕则罢。

  • 权同都督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 始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置司镇江,掌都督江、淮、两浙、荆湖诸军事。后改同都督。

  • 崇虚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庙署令所属,掌五岳四读神祀,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。

  • 中更

    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十三级。秦汉因之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,更即主领更卒,部其役使之谓。爵名,战国时秦置,为二十级爵的第十三级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(昭襄王)三十八年,中更胡阳攻赵阏

  • 左右骐骥使

    见“骐骥院使”。

  • 铁路会计司

    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各路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各路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

  • 神乐观右知观

    官名。参见“神乐观左知观”。

  • 号房

    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,以千字文编号,故有此称。②明清科举中乡试、会试于贡院举行,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,所用席舍称号房。光绪(1875—1908)末叶废科举,此制遂不用。

  • 外务部尚书

    官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设会办大臣兼尚书一人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大臣,为外务部的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