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舍
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,为太学非正式学生。四年,行三舍法,始为太学正式学生。五年,限招七百人,官给食钱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至二千人。哲宗元符二年(1099),州学行三舍法,每年贡其上舍、内舍生一至二人,升补太学外舍、内舍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太学外舍并归辟雍。南宋重建太学后,复置。
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,为太学非正式学生。四年,行三舍法,始为太学正式学生。五年,限招七百人,官给食钱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至二千人。哲宗元符二年(1099),州学行三舍法,每年贡其上舍、内舍生一至二人,升补太学外舍、内舍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太学外舍并归辟雍。南宋重建太学后,复置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中侍中省副长官,掌出入门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中侍中省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也里可温教(基督教)事务。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(教堂)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,秩从二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崇福院,升正二品;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,
观察判官简称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六品贴职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最高等贴职,位次于待制。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。
膳部郎中、员外郎统称。
官署名。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,后成为公府、将军府属曹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宋小府不置。南齐、梁、陈沿之。北魏诸州府,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,护军府,诸州府,诸镇均置,长官为参军事。掌盗贼徒流事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职掌与镇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 后主延熙五年(242),加拜庲降都督马忠为此,驻南中。晋定为第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升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、北燕亦置。
官署名。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。掌三司军将、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,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刑部都官司。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。设令、丞。领左龙局。官署名。北齐等置,属太仆寺,掌养龙马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仆寺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定为八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变。北齐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帅军征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田豫传》:“遂转豫为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