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真宗天禧三年(1019)置。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,各库务支给物品后,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,置籍登记,以防欺弊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凡内廷向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(502—519)初置,由散骑常侍担任。
见“三部副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部副使”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上元县知县”。
见“国用司”。官署名。即“国用司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总其府事,掌领本府校尉、旅帅、翊卫之属宿卫。
即“纛额真”。
官名。明朝都察院长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罢御史台置都察院,设左、右都御史各一人,俱正二品。掌纠劾百官,辨明冤枉,提督各道监察御史,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。后有以尚书,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、佥都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