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名府少尹
官名。北宋大名府副长官,从四品下,不常置。
官名。北宋大名府副长官,从四品下,不常置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东汉公府有法曹,主邮驿科程事;汉代郡亦置此职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,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,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。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收市租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右金曹掾、史各一人,似还应有左金曹掾、史。晋代诸县亦置金曹,有掾与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北魏、北齐县亦置金曹掾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隋县置金
转运司、转运使简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掌教授小学生经义,下设小学助教中士以佐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北魏始置小学博士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
太平天国选用人才的方式之一。太平军在行军途中和攻取郡县之后,必贴出布告,招揽有一技之长的人才,送入天京诏书衙量才录用。有些地方还专设局、馆,以为延揽人才之用。如李秀成在苏州设立书局,在杭州改抚局为招贤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四品下。
官署名。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山东济南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官名,汉置,掌贡物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元帝初即位,诏列侯举茂材,勃举太官献丞陈汤。”注:“苏林曰:献丞,主贡献物也。”按:《张汤传》作“太官献丞”,而《陈汤传》则作“太官献食丞”。官名。为西汉太官令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掌固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统司固中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掌固”。、中士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掌固上士二人,下士
官名。北周置,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,正二命。其职掌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所载为“掌御寝南门之左右。并银甲,左执狮子环,右执象环长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