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合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指智威、仁威、勇威、信威、严威、智武、仁武、勇武、信武、严武等十将军。其中智威等五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以代替旧征虏将军; 智武等五将军为十五班,以代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单位。负责管理十户。《管子·立政》:十家为什,“五家为伍,什伍皆有长焉。”民间小吏,掌管十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本注曰:里魁掌一里百家,什主十家,伍主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设于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置司于旺兀察都 (今河北张北县北),掌修建中都等务。四年,罢。
官署名。简称八番顺元宣慰司。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(1279),招降卧龙番、大龙番、小龙番、程番、罗番、石番、方番、卢番、洪番等部(均在今贵州惠水一带),置八番罗甸宣慰司以统之。十九年,置顺元等路宣慰司,
官名。金代置,见“诸陵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明、清地方长官。其名之起,始于明正统六年(1441)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麓川。初非专设之职,事华即罢。至成化(1465—1487)初,以韩雍总督两广兼巡抚广东,开府于梧州,始设专职。后各地逐
官名,即丞相军师祭酒。晋朝陈寿编写三国志时,为避司马师讳,故意省去“师”字。东汉末年曹操、刘备皆置,为丞相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涣传》:“(袁涣)以病去官,百姓思之。后征为谏议大夫、丞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辽朝御帐、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,兼掌护卫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为郡属官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: “诏于州郡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