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名。宋初置都粮料使,以三司大将充任,掌文武官诸司、马步诸军给受俸料。太祖开宝六年(973),改用京官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分置诸司、马军、步军三粮料院。雍熙四年 (987),始置勾当诸司粮料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
南朝安置文学侍臣之所,设于宫禁中。《梁书·文学·到沆传》: “时文德殿置学士省,召高才硕学者待诏其中,使校定坟史。”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为五职之一,位亚九嫔之充华。陈亦置,班同于宋。唐朝置为太子妃,位良媛下,十员,正五品。内命妇名。(1)皇帝之妾,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置,与婕妤、容华、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 “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;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。俾催检纲运,营护堤岸。为府三,……州十二,……县三十三”。
官名,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脱离战车独立编制的步兵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记“晋作三行以御狄”,是最早出现的建制步兵。建制步兵建立后,在相当长时间内并没有广泛使用于战争,主要是驻扎在边陲山区以及后方城邑,担任边防和卫戍任务。延至
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改仪同三司置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其制,唯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。下设
见“六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