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染织物等事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官名。辽、金朝皆置。辽掌契丹及其他部族军政、民政等事,并负责督察诸部动静,有平乱招抚之责。天赞元年(922),太祖下诏,分北大浓兀为二部,立两节度使以统之,为辽置部族节度使之始。统和十四年(996),
汉书中称汉高祖刘邦他父亲为太公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上归栎阳,五日一朝太公。”
同“修撰”,见“修撰”条。
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七月三日公布的《矿业指导所章程》规定,其职务为办理公营、私营矿业上一切指导事项,包括地质矿床矿质矿量的查勘,各地探矿工程的设计或实施,采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由武备监改置,与卫尉院并立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升武备院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复为寺。掌兵器制造、收储、给发。置卿四员,正三品;同判六员
官名。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司藏署,有令及丞,又别领仗库、典作二局。隋唐沿置,唐制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库藏财货、出纳、营缮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