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安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安。见“六爵”。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安。见“六爵”。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作“内务府总管衙门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行太仆寺”。
见“苑副”。
官名。宋朝设此官,“敕令所提举”为“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”的简称。敕令所是起草皇帝命令的机关,其长官为“敕令所提举”,此官由宰相兼任;同提举,执政兼任。下设详定官和删定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编修敕令所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国史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国史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即“帖麦赤”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隶武备寺。置提领二员。
官名。春秋始置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定公十年春”,“具左右司马”。战国时,齐、楚、燕等国沿置,掌军政,领兵征战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燕使太子请救于楚,楚王使景阳收而救之。暮舍,使左、右司马各营壁地
官名。嚣即敖,莫敖原为战国时楚国卿号。秦汉之际项羽所立西楚国沿用。
明朝建国前,朱元璋所置掌管刑狱之官。吴元年(1367)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