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奚官令

奚官令

官名。西晋始置,隶少府。掌管宫人疾病、罪罚、丧葬等事,管理使役从坐为奴罪犯家属。东晋或省少府,其制不详。南北朝仍置,梁、陈隶大长秋; 北齐隶长秋寺,为奚官署长官,以宦者充任。隋初置二员。从八品,隶内侍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,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朝复用宦者,为内侍省奚官局长官,正八品下。掌奚隶工役、宫官品命。


官名。晋始置,属少府;隋、唐奚官局皆置令,为局长官,正八品下,掌奚隶、工役、宫官品级,宫人病则给医药,死给衣服等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少府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下·内侍省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侍省·奚官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国令

    官名。隋、唐诸王、公等封国官长。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,王、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,公国令视正七品,侯、伯国令视从七品,子、男国令视正八品。唐朝亲王国置一人,从七品下,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

  • 道纪司都纪

    官名。明、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。掌理各府之道众,颁发度牒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设,一人,从九品,无俸禄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,一人,未入流。选通晓经义、恪守清规者充任。

  • 酒使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酿酒及税收。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、课二万贯以上之地。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、副使、小都监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、副使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,司吏二人。

  • 司钟磬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司钟磬中士”。

  • 太主

    皇帝的姑母称太主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初,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。”注:“如淳曰:窦太后之女也,故曰窦太主也。”

  • 官佐

    战国秦称官长的助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

  • 火器营总统

    官名,清设此官。为火器营主官。清代康熙年间始置火器营,设鸟枪护军,每人鸟枪一支,并有子母炮,专司练习火器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火器营》:“火器营,掌印总统大臣一人。总统大臣无员限(王公、侍卫内大臣、都统

  • 大贵人

    死后追加的尊号。东汉光武帝刘秀初置贵人,地位仅次于皇后。大贵人是对帝妃或王妃死后追加的尊号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梁贵人者,褒亲愍侯梁竦之女也。少失母,为伯母舞阴长公主所养。年十六,亦以建初二年与中姊

  • 同知国用事

    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
  • 畿伯下大夫

    即“小畿伯下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