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署催长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西周置,主管仓廪粮食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于殿中省尚乘局加置,唐太宗因之,置二人,正九品下,后减一人。掌六闲饲料出纳。北宋前期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门下省编修院,掌修日历。神宗元丰四年(1081) 归史馆,五年改属秘书省国史案。以著作郎、著作佐郎领之,会集宰执时政记、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书修撰日历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
官名,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,使宦者为令,列于内署(见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);俸六百石,掌知物价,主练染,作采色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孙休永定元年(258)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,权势很大。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,地位亦重,仅在辅国、辅弼将军之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
见“巡捕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河渠署,有令及丞各一人,属都水监。唐沿置,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上;掌修补堤堰、渔钓、川泽鱼醢之事。所属有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长上渔师、短番渔师、明资渔师诸职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)于护军内遴选材力优良者七十七人充任,给金顶虚衔,仍食护军月饷。
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监,北齐始称大理寺监,员额一人。隋沿置,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、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。唐以后废。参见“廷尉监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不常置,总领西北路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