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学官

学官

泛指掌管学校教育之官员。又有“教官”、“校官”、“广文”、“学博”等称呼。汉朝设于中央机构者有博士、博士祭酒等。武帝时令天下郡国皆立学官,或称校官,有文学掾史、经师等,掌理学政,教授诸生。平帝元始三年(公元3年),王莽立学校于县、道、乡、聚。东汉因之,其学官多称校官。东汉末年,学校制度废败,故建安八年(203)规定,县满五百户者皆置学官(时学校官舍亦称学官,或学宫)。西晋置国子祭酒、博士、助教,均属学官。隋朝国子寺四学、唐朝国子监六学各有博士、助教,均谓之学官。而国子监祭酒、司业、丞、主簿等,则称监官。宋朝以后的提学、学政,以及各级儒学的教授、教谕等均称学官。明,清两朝对儒学学官等级做了规定,属府者称教授,州称学正,县称教谕,又别称“广文”。各设训导为副职,职司教导在学之生员。


1、教官、校官,为掌管官立学校教务的官员之泛称。如汉朝的“博士祭酒”“博士”“助教”,晋朝的“国子祭酒”等。《汉艺文志·易》:“汉兴田何传之。讫于宣、元,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列子学官。”列子学官,即列为教学科目,为其置教官。

2、学校,《汉书·文翁传》:“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,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。”注:“学官,学之官舍也。”

3、教学科目,学校设置的学科。《汉书·刘歆传》:“《诗》始萌芽,天下众书往往颇出,皆诸子传说,犹广立于学官,为置博士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守宫署令

    官名。即守宫令。

  • 度支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的长官,为度支部侍郎的改名,员额一人。见“度支部”。

  • 轮管佐领

    见“互管佐领”。

  • 奉国中尉

    爵位名。明朝置为最低一级宗室封爵,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六世孙以下者。故凡极疏远的宗室往往得封。爵名。明宗室封爵中最低一级。即使极疏远的宗室也得此封号。

  • 审计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审计院设置审计官十五人,协审官二十七人,须得年满三十岁以上,曾任荐任官以上满三年而有成绩,或在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政治、经济学三年以上毕业并任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者,由院长呈请大总统任命,分

  • 铁道部

    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成立时设置,为行政院所属各部之一,掌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全国国有铁道、国道及监督省有铁道。部内分设总务、业务、财务、工务四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本部事

  • 舍中大吏

    官名。乌孙国置,员二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西域乌孙国置,掌内部事务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乌孙国》:“相、大禄、左右大将二人,侯三人,大将、都尉各一人,大监二人,大吏一人,舍中大吏二人,骑君一人。

  •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又称人匠总管府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,秩正六品。至元九年(1272),拨隶安西王位下。仁宗时改隶徽政院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划归陕西行省管辖。文宗

  • 医务科

    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医人员之补任、考核,负责官兵、学生之身体检查,办理因公致疾之抚恤,并收存药料、药具等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

  • 县警察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县警察公所,民国初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》,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,由县知事监督指挥。次年八月公布《县警察所官制》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