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名。战国始置,尊称太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。秦汉沿置。后为郡守、太守、刺史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②官制用语。官吏试职称守。汉朝官吏有试守之制,期限一年,满岁转正,得食全俸,即为“”。魏晋南北朝以低职署理高职、高职署理低职均称守。后者仅为暂摄、代理之义。唐制,散位低而职事高者则称守某某官。北宋前期承唐制,散官品级低于寄禄官一品者于寄禄官前加守字; 元丰改制后,职事官高于寄禄官一品者,于职事官前加守字,以此确定俸禄。辽、元朝官凡官阶低于官职者,亦均于官职前加一守字。


1、郡守、郡太守的省称。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十一月,诏劳赐河东守、令、掾以下。”

2、试用称守。汉朝官吏,一般都有试用期(一年)。能胜任者转正为真,去“”字,不能胜任者迁回原职,或罢免。《后汉书·卓茂传》:“(孔)休字子泉,哀帝初,守新都令。”

3、低级官吏代理、临时代理高级官职位之职事,称守。见“守征虏将军”条。

4、兼任。高职位官吏兼任低职位官吏之职事称守。见“守期门仆射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小学

    官立学校。西周始置,为教育王子及贵族子弟的学府,在太学之下。招收八岁以上、十五岁以下的贵族子弟,教授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等课程。十六国前赵、后赵及北魏亦置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“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,

  • 科纳巴

    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
  • 覆实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属户、工部。主管复核营造材物、工匠价值等事。设管勾一员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原另设同管勾官,后罢。宣宗贞祐五年(1217),罢管勾,以户、工二部主事兼任。兴定四年(1220),复设管勾,人员由

  • 左右小武伯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员额左右各二人,为左右武伯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元晖传》:“寻迁武伯下大夫,俄拜宾部下大夫。保定初,大冡宰宇文护引为长史。”参见“左右武伯中大夫”。

  • 佥侍正府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侍正府的佐官,见“侍正府”。

  • 吏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吏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吏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)改吏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各

  • 初等职官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。包括防御推官、团练推官、军事推官、军监判官等。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称从事郎。

  • 行察官

    官名。北魏孝文帝置。自延兴二年(472)至太和二年(478),多次遣使巡省风俗,问民疾苦,抚慰初附,参察守宰,谓之行察官。太和三年正月罢。

  • 中护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伊馛传》: “世祖贤之,遂拜 (馛) 为中护将军、秘书监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未载。

  • 外匠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北周冬官府匠师下大夫所属有外匠上士,正三命;外匠中士,正二命。掌京城以外的建筑之事。参见“内匠上士、中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