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守制

守制

旧时,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,须解职,在家居丧,称守制。子为父母守制,居丧三年,丁忧二十七个月,其间不计闰,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,然后除服。出继为人后者,为所后父母居丧。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、曾祖父母承重者,亦同。为人后者,其生父母死,则治丧,不计闰,扣足一年为满。养子为所养父母,孙为生祖母治丧亦同。终制,则起复。清朝满、蒙京官守制,百日后可赴原任衙署办事,但不参与朝会、祭祀,期满起复; 外官员守制则回旗,百日后于原衙门行走,朝会、祭祀不与,期满起复。汉官、汉军用汉缺者,则回籍或回旗,期满起复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静江路(今广西桂林),监治静江、南宁、梧州、浔州、柳州等路,简称广西按察司。设使、副使等,隶江南行台。二十年,改为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。参

  • 缎库

    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之一。掌储缎、纱、绸、绫、绢、布等物。置郎中二人 (兼司衣、茶二库),员外郎三人,六品司库一人,无品级副司库二人及库使若干。库藏之出纳,按月缮折,送司核对并呈府堂奏销。官库名。

  • 检校

    ①查核察看之意。东晋、北朝有检校御史。②官制用语。初谓代理,隋及唐初皆有。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三年》:“诏(李)仲文检校并州总营。”胡三省注: “检校官未为真。”即尚未实授其官,但已掌其职事。中唐以

  • 点宝

    官名。金朝置。宗庙执事。视察册宝殿封缄,由太常官担任。

  • 资政院秘书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资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记载议事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一、二、三等秘书官各四人。下设机要、议事、速记、庶务四科及图书室一所。

  • 帐下统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主将身边的亲信部队。《周书·杨忠传》:“尔朱度律召(忠)为帐下统军。”

  •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置,以内侍充任,掌引洛水入汴河工程。三年,改为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。参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
  • 左通政

    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一人,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三年(1748)改为副使。

  • 技巧官

    技巧官是技术官的泛称。西汉水衡都尉的属官有技巧令和技巧丞,掌技艺技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技巧”、“技巧令”、“技巧丞”条。

  •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一品。世祖至元十三年 (1276) 六月,立临安(今浙江杭州)行省。十四年三月改为江淮行省。二十一年,徙江淮行省治杭州,称江浙行省。二十三年又改江淮行省。二十六年,复徙省治于杭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