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正寺主簿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仍置一人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复置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省并,二年复旧制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仍置一人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复置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省并,二年复旧制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,由长官签署后,发付诸司、诸路监司、州军施行,称省札。
金、元太医阶官名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,秩从四品上。元十五阶之第一阶,从三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四品上,称保宜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1、“五百”的别称。汉朝“五百”为官府小吏,掌护卫、引导、行杖等。参看“五百”条。2、即“伍长”。晋崔豹《古今注》:“伍伯,一伍之伯也。伍人曰伍,伍长为伯,故称五伯。一曰户伯。”又作伍百、五百。(1)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,改中大夫置,属光禄勋,秩比二千石。掌论议,在大夫中地位最为尊显, 武帝时霍光、 金日䃅皆曾任此职。西汉晚期,多作为贵戚重臣的加官。无员限。东汉时,因权
官制用语。按班秩阶品授官,称为叙阶。唐朝有二十九阶。叙阶之法,有以封爵,有以亲戚,有以勋庸,有以资荫,有以秀孝,有以劳考,有除免而复叙者。凡应入三品五品者,皆待别制而进之,不然则否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院使”。
教坊司所属小吏,掌管僧道官妓。关汉卿《谢天香·楔子》:“小人张千,在这开封府做着个乐探执事,我管的是那僧尼道俗,乐人迎新送旧都是小孩该管。”宋、元皆置教坊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太常寺·教坊》、《元史·百
吏名。东汉、三国、晋朝置,为郡府低级散吏。设员不定,类似门下客。亦称循行。官名,也简称循行,汉置,为门下散职,无定员,无固定职事,类似门下客,地位在门下书佐之下,在小史、门干之上,魏晋沿置。《三国志·
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八百四十人,又光禄寺太官署置监膳史五人,《旧唐书·职官三》作主膳,掌供膳食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