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职
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为达赖宫中之宫,员额一人,总管宫中之事,并管理达赖的私人印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以宦官充任。有丞以为副贰。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掖庭令。东汉于掖庭令外复置永巷令,秩六百石。名义上隶属少府,掌宫中官婢。又,西汉詹事属官亦有永巷令,后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扎萨克属官。统管一旗之事。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、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,或以参领选补。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员额一人,直属于札萨克,总领旗众。由台吉、王公中选补,如
区域性的军事指挥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曾在北平、武汉、重庆、西安、成都、广州等处设置委员长行营(或称行辕),设主任一人,为上将或中将级;副主任二至三人,为中将级;其下设厅,分管参谋、军务等业务。抗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唐代以箴、论、表、赞几种文体考试士子,称为杂文。
宋朝宰相别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宰相带集贤殿大学士者,称集贤相。北宋以宰相兼集贤殿大学土者,俗称集贤相。
女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元液墓志》:“(母) 亲浮海吴, 赐第一女郎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一一)。
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 “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”②宋朝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。包括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尚书左丞、尚书
官名。《书钞》六九引干宝《司徒仪》说:“录事之职,掌总录诸曹,管其文案。”州军府录事参军之职,始见于晋,南北朝均沿置。《晋书·韩延之传》记延之在安帝时由荆州治中转荆州平西府录事参军。南朝宋州军府录事参
①官署名。西魏始置,掌屯田。《周书·薛善传》:“时欲广置屯田以供军费,乃除(善)司农少卿,领同州夏阳县二十屯监。”隋朝畿内所置隶司农寺,畿外所置隶诸州。唐朝皆隶司农寺。②官名。隋朝诸屯监各置一人为长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