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
太监、阉人。《后汉书·黄琼传·上疏》:“诸梁秉权,俗宦充朝。”
太监、阉人。《后汉书·黄琼传·上疏》:“诸梁秉权,俗宦充朝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“(穆乙九)以功赐爵富城公,加建忠将军,迁散骑常侍,内乘黄令,侍中。”
官署合称。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,南宋初又置都茶场。设提辖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,通管两司之事。掌盐、茶、香、矾、钞引之政令,以通商贾、佐国用。由尚书省都司提领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《隋书·刘行本传》:“(周)武帝亲总万机,转御正中士,兼领起居注。”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汉朝官吏秩位等级。次于中二千石,高于二千石。西汉诸侯王相秩即真二千石。据汉律,真二千石月俸二万,如以谷计,则月得百五十斛,一岁凡得千八百石。东汉半钱半谷,偶有变动。秦汉官吏俸禄等级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副都御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吏部尚书之别称。以其掌铨选,故名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属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汉代庙令的属官,《西汉会要·职官一》有“江德坐庙郎夜失火免”的记载。参见“庙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