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尹中士
官名。北周置。太子宫尹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太子宫尹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①吏部头司吏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一员,掌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,后又置选部承务郎行其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置二员,一掌核实选人解状、簿
见“发运使”。
官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初以四怯薛八刺哈赤充任,于大都十一门各设二员,秩正六品,下辖副尉一员。掌门禁。后以六卫亲军参充门尉。武官名。元置,属大都留守司,秩正六品。尉二人副尉一人,掌门禁
官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置永备仓,属宣徽院,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定秩为从五品。掌收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,及云需府所办羊物,以备车驾行幸膳羞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6)置,掌财政,设制国用使为长官,下设同知制国用使司事、制国用副使。七年罢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,设于天京沿江三关(提头关、提中关、提下关)之提头关,专主头关船舶,职同将军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收发船只战舰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
官名。北魏末置,西魏沿置。总管后军事务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“又以(太傅、录尚书事)长孙稚为后军大都督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位在太子内直备身正都督之下。从五品。
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,相对于“京吏”而言。清制,外吏有四: 书吏、承差、典吏、攒典。地方官吏,与京吏相对而言。清代袁枚《小仓山房诗集·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》:“生本粗才甘外吏,去犹忍泪为诸公。”此指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