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主
僧官名。各佛教寺院皆置,主持寺务。与上坐、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。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,东晋以后始称寺主。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。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禁僧、尼称寺主、院主、庵主等,后遂以住持主持寺务。
僧官名。各佛教寺院皆置,主持寺务。与上坐、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。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,东晋以后始称寺主。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。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禁僧、尼称寺主、院主、庵主等,后遂以住持主持寺务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泉币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旌旗之政令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司常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九旗之物名,各有属,以待国事”,“及国之大阅、赞司马,颁旗物”,
官名,西汉置,为宫中侍御女官,掌张设帐幕等事。“尚”,主、掌。参看“五尚”条。官名。汉初设,掌帷帐之事,属少府,旋废,以内者令掌其事。
①给事黄门侍郎、黄门侍郎别称。应劭《汉官仪》: “黄门郎日暮入,对青琐门拜,名曰夕郎。”《陈书·文学·许享传》:“授给事黄门侍郎,享奉笺辞府”,王僧辩答曰,“夕郎之选,虽为清显,位以才升,差自无愧”。
宋朝左右金吾引驾仗司省称。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已置此职,见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。因凉州与羌戎相接,故置此取以协调与少数民族的关系。
惩处官吏的刑罚。① 谓鞭刑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鞭作官刑。”孔安国传: “以鞭为治官事之刑。”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七曰官刑,以纠邦治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
西周天子在宗庙册封臣子,受命者接受册命时站立的位置。《楚簋铭》: “王各 (格) 于康宫,中倗父内又 (右) 楚立中廷,内史尹氏册命楚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墓大夫(下大夫)一人,中士八人,掌治墓地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,置掌墓中士,正二命;掌墓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