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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作少监

将作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 由将作少匠改名,员一人,五品,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。唐朝屡改其称,或名将作少匠,或名将作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置将作少监,员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不预监务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复为职事官,从六品。南宋初省,高宗绍兴十一年(1141)复置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 初虚而不除,乾道(1165—1173)以后以授久任台省官者及郡邑有声望者,不预营缮庶务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参见“将作监”。


官名。隋唐及宋将作监的副主官。详见“将作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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