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大都留守司。设于元至顺二年(1331),掌大都城内和雇和买、营缮织造、供亿物色等务。置令、同知、副使、判官各二员。
即“廷尉平”。官名,西汉置,掌平审诏狱。详“廷尉平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改巡盐御史设。长芦、两淮、河东各一人。三十年(1691)增设福建、广东、广西各一人。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,各带原衔品级,由内务府官员简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梁州水次仓令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实业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实业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国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工业的筹设及管理;二、民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
见“假相国”。代理相总理朝政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(赵孝成王)十七年,假相大将武襄君攻燕,围其国。”
官署名 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。掌坛庙之修整、扫除事。由堂官酌委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无定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裁。
戎校即将校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臣负薪之资,拔于陪隶之中,奉职宪台,擢授戎校。”
官名。清置,员额一人,为理藩院的佐官。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名。北齐左右卫府有直盪正副都督,掌左右厢护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左右卫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