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二千石郎
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。
官名。东魏置,负责地方上的军事事务。《周书·李棠传》:“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,(刺史高)仲密但知民务而已。”南朝梁边境各戍亦置。见《北齐书·文宣纪》。
参见“内史舍人”。
海关组成部分之一。即海事部,见该条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(952)置,总领殿前诸班。宋初沿置,位在殿前都点检之下,废殿前都点检后,遂为殿前司长官。掌殿前诸班、诸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,凡统制训练、番卫、戍守、迁补、赏罚,皆总其政令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执行军法。军一级设总执法官,镇一级设正执法官。(2)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,掌执行军法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户籍的清定。《魏书·外戚传上》: “太和(477—499)中初立三长,以(闾)庄为定户籍大使,甚有时益。”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合称。十六国后赵指东宫左、右、前、后四卫率。参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。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工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财帛出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