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珍署令丞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并入有关机构,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复置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设令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监临之;下设丞、吏目各一人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。十五年(公元1278年)并入有关机构,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复置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设令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监临之;下设丞、吏目各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教习经馆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郁人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下设掌郁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郁人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尚书省北部曹次官,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慕容白曜传》:“高宗即位,(白曜) 拜北部下大夫。袭爵,迁北部尚书。”四品上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废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,宝历元年(公元825年)诏举,韦正贯及第;太和二年(公元828年)诏举, 宋昆及第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,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长官,员一人。掌国家赋役收入及百官俸给等事务,国家各项收入、支出皆须申报计部。下设小计部下大夫、小计部上士以佐之,领掌纳上士、掌出上士等官属。周
爵名。同“执珪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为楚国之上爵,故称。参见“执珪”。
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右杀”。突厥武官名,即右卫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天宝元年:“以其子葛腊哆为西杀。”注:“突厥以其亲属分掌东西兵,号左右杀,亦曰东西杀。西杀,右杀也。”
医官阶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榷易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,正五品中。元朝沿置,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,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
官名。宋代诸州管下人烟繁盛处置镇,与县同级,设监官或知镇主管,掌火禁或兼酒税之事。金沿设知镇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