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明清科举考试制度之一。明洪武四年(1371)首次举行。十七年颁为定制。清朝因之。每三年一次,在京师举行全国性考试。因试期多在春季三月,故又称“春闱”。又因由礼部主持考试,也称“礼闱”。每逢辰、戌、丑、
做官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孝惠、高后时,为天下初定,复弛商贾之律,然市井之子孙,亦不得仕宦为吏。”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创设,并将原矿务铁路总局并入。总司商政,兼管路矿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保惠、平均、通艺、会计四司及司务厅。各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
官署名。西汉属太仆,有长、丞主之,掌舆马。东汉省。官署机构名,西汉置,属太仆,掌养御马。其长官称监长,副长官称监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……承华五监长丞。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一路兵民之事。《宋史·职官七·经略安抚司》:“经略安抚司,经略安抚使一人,以直秘阁以上充,掌一路兵民之事;皆帅其属而所其狱讼,颁其禁令,定其赏罚,稽其钱谷、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
官名。即太子右司御率。
武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初曹操置。魏、晋、南朝梁、十六国后赵、前凉及北魏、北周沿置。魏中坚将军率营兵,掌侍卫之责。齐王曹芳正始六年 (245) 曹爽毁中垒、中坚营,以兵属其弟中领军曹羲